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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創/創新項目
- 獎勵廣東省創新項目獎勵30萬元,重點創新項目獎勵80萬元;廣州市初創項目獎勵50萬元,創新項目獎勵100萬元
- 地區廣東省內企業/廣州市內企業
- 主要申報條件企業成立時間/投資金額
廣東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一、一般創新項目申報企業須是2010年1月1日以后在廣東省境內(深圳市除外)注冊、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,從事產品的研究、開發、生產或服務業務。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比30%以上,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比10%以上,每年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于當年營業收入的5%。申報企業職工總數不超過300人,企業年營業收入不超過5000萬元。企業財務情況良好,自籌能力強。項目執行期為2
廣東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
一、一般創新項目
申報企業須是2010年1月1日以后在廣東省境內(深圳市除外)注冊、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,從事產品的研究、開發、生產或服務業務。
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比30%以上,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比10%以上,每年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于當年營業收入的5%。
申報企業職工總數不超過300人,企業年營業收入不超過5000萬元。企業財務情況良好,自籌能力強。
項目執行期為2年。
二、重點創新項目
1、申報企業須在廣東省境內(深圳市除外)注冊、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,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、開發、生產或服務業務。
2、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比30%以上,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比10%以上,每年用于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于當年營業收入的5%。
3、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,企業上年末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%,具備完成申報項目的資金能力。
4、申報企業持續運營時間3年以上,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;
5、上年度營業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且不超過3億元;
6、近二年的營業收入持續增長,且增長率不低于50%,上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10%。
廣州市中小企業創新基金
一、初創項目
1、廣州市企業注冊時間在2012年1月1日(含)以后;
2、上年末職工人數不超過300人,資產總額不高于10,000萬元;營業收入不超過10,000萬元;
3、項目計劃投資100萬元以上(不包含各級財政支持經費);
4、上年末,申報單位大學以上學歷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應為30%以上;
5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應為10%以上;
6、用于研究與試驗發展的經費應不低于當年營業收入的5%(需在企業提交的審計報告中體現)。
二、創新項目
1、廣州市企業注冊時間在2007年1月1日(含)至2012年1月1日(不含);
2、上年末職工人數不超過300人,資產總額不高于10,000萬元,營業收入不超過10,000萬元;
3、項目計劃投資在200萬元以上(不包含各級財政支持經費);
4、上年末,申報單位大學以上學歷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應為30%以上;
5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應為10%以上;
6、用于研究與試驗發展的經費應不低于當年營業收入的5%(需在企業提交的審計報告中體現)。
- 上一條產學研專項
- 下一條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